4S店稱無代步車 京牌RAV4車主無浙江待遇
“那些賠償措施都是針對浙江車主的,我們北京暫時還不提供這樣的服務。”一汽豐田北京凱百隆4S店的工作人員昨天在電話中對RAV4車主田先生說,目前北京RAV4車主還無法享受到與浙江RAV4車主相同的待遇。截至發稿時止,一汽豐田發言人未接聽記者的電話。

浙江省工商局在本月初指責豐田對待中國消費者“同車不同命”,并對豐田提出制定時間表、上門召回、提供代步車和允許全額退車、提供相應經濟賠償共五項要求。前晚,在經過兩輪談判后,一汽豐田全面接受了浙江方面的維權要求。
昨日(3月30日),北京市消協秘書長屈建輝公開呼吁豐田尊重中國消費者,能以為浙江消費者提供的保障權利,同等對待北京及其他地區消費者。

“看到一汽豐田給浙江車主提供補償的新聞后,我馬上給4S店打電話,對方告訴我北京沒有相同的舉措,那些措施只是針對浙江的。”昨日,田先生告訴記者,他于去年在北京凱百隆一汽豐田4S店購買一輛RAV4,車輛在召回范圍內,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到4S店做召回修理。
據了解,一汽豐田接受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維權要求是依照浙江省2000年通過的《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該規定將汽車列入了“三包”目錄。但國家質檢總局等部委發布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沒有對召回廠商提出補償規定,除浙江省外,其他省市也沒有類似規定。

記者昨日給質檢總局新聞辦發去采訪函,詢問質檢總局是否會要求一汽豐田將針對浙江RAV4車主的措施推廣至全國。截至發稿時止,尚未得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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