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到渠成的上汽奧迪 和不容忽略的事實
5月10日奧迪經銷商聯會致函指出奧迪不再承認3.28日所達成的三項共識,其中一條所謂口頭共識指出:“未來方向是成立一個銷售公司,由其定義網絡標準,現有的一汽奧迪經銷商都將無條件獲得銷售第三方產品的授權。”這讓內行人看的一頭霧水,因為從實際操作上來說,建立由奧迪、一汽、上汽三方組成的“一個銷售公司”這根本就是無法實現的目標,若此條件無法滿足那么上汽奧迪豈不是要被無限擱置了?
水到渠成的奧迪“再合資”滿足多方利益
誠然,奧迪攜手上汽已經在中國持續發酵超過半年時間,劇情的跌宕起伏讓外界頻生各種猜測,對此資深行業分析人士告訴網上車市:“從近日的消息來看,是否有人假借一條無法實現的條件來拖延‘上汽奧迪’的進程,這一點值得冷靜思考”。
面對中國豪華車市場的競爭的愈發激烈,2017年以來痛失豪華車頭把交椅的奧迪也積極的轉變思路、推進與上汽的合作。奧迪與上汽集團合作,實質上是為奧迪品牌構建面向未來的“第二項戰略核心”。并且奧迪已明確表示原有一汽大眾經銷商投資人擁有優先加入上汽奧迪經銷商網絡的權利,這對于奧迪品牌、現有奧迪經銷商投資人來說可謂是“另辟蹊徑”打開了新的商機。
對此,上述行業分析人士指出:“對于奧迪牽手上汽,只能說是‘水到渠成’,這是英格斯塔特(奧迪)與上汽針對中國市場的長遠考慮,也是符合奧迪、上汽、包括奧迪在華投資人長遠利益的決定”。
揭底悖論主張 外界應尊重幾點事實
首先,當事人奧迪怎么說?對于奧迪經銷商聯會與奧迪達成的三個共識,網上車市從從德國奧迪方面一位人士那里得到的信息是:“德方從未同意過‘一個銷售公司’,這是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這顯然懟了奧迪經銷商聯會所持觀點,需要確認的是,奧迪是否同意過?還是奧迪“不再承認”?
其次,我們不能忽視的一個事實是在“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和“反壟斷法”面前,奧迪同意(哪怕是口頭同意)成立“一個銷售公司“的說法難以立足。深耕中國市場多年的奧迪對于中國汽車流通行業法規政策有著清晰的理解,成立“一個銷售公司”將面臨涉嫌違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的風險,對于面臨法律風險的事兒奧迪怎會犯下低級錯誤。
再次,從商業邏輯上來說“奧迪+一汽+上汽”的三方合資銷售公司模式無論在起初創立還是后期執行上來說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試想一下:誰來出面協調?股權如何分配?話語權歸屬?雙方后續發展模式?… …等等一系列問題將會接踵而來,那將會把各方拖入無限的利益拉鋸戰當中,那只會行程共損而不是各方要的共贏。
最后,奧迪在中國市場面對的幾重困難需要分別化解,才有可能讓各方重歸利益的平衡點,這在今年3月末的“三亞聲明”中已有所體現。例如,一汽與奧迪構建面向未來的中長期戰略協議(即“十年商業計劃”);產品方面,未來多達14款國產車型以及更強有力的進口車產品組合,包括新能源汽車會持續引入并由一汽大眾生產;此外,在奧迪經銷商聯會對奧迪所提出的經營虧損賠償問題上已經得到了實質性的進展,即經銷商肯定會得到相應數額的賠償。
歸根結底,無論是3月份“中國奧迪經銷商聯會”的成立、《三亞聲明》的公布、還是近日“奧迪不再承認3.28日所達成的三項共識”,當我們把這一系列表象拉在一起的時候,都會發現這幕后的力量無外乎是想“拖延”、“擱置”以便達到某些不可告人的利益而已。作為事件中的獨立兩方,德國奧迪和上汽集團所追求的目標,怎么可能被外界因素所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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