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美車型實施“雙反” 受影響車型一覽
2011年5月15日,對美部分進口汽車實施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正式開始實施。商務部發布的公告規定:決定對原產地位于美國、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實施期限2年,自本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兩種稅費征收額度最低為2.7%最高為21.8%,受影響車型多達幾十款,下面我們就來一同了解下。
為何要征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的規定,2011年5月5日,商務部公布《關于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汽車產品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案的最終裁定》(商務部公告2011年第20號),裁定在案件調查期內,原產于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以下簡稱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中國國內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小轎車和越野車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美國本土品牌
據了解,自2011年12月15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美國的排氣量在2.5升以上的進口小轎車和越野車時,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受此影響,原產于美國的排量在2.5L以上的許多車型在國內的售價將會受到不同幅度的上漲,美國通用汽車旗下的品牌凱迪拉克、別克等漲幅最大,為21.8。克萊斯勒旗下Jeep品牌為15%。
計算公式為:
反傾銷稅額=海關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反補貼稅額=海關完稅價格×反補貼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作為計稅價格從價計征。 征收的反傾銷稅率從2.0%至21.5%不等;對各公司征收的反補貼稅率從0%至12.9%不等。受此影響,原產于美國的排量在2.5L以上的許多車型會受到影響。大部分車型為美國本土品牌,也有少量在美國生產的歐洲品牌以及日本品牌受到影響。
其它品牌
在美國本土生產的BMW X系車型與奔馳ML級與R級均是目前國內的熱銷車型,征收的稅率與美國本土品牌相比要低很多,BMW僅為2%、奔馳為2.7%而在國內銷量并不高的本田旗下謳歌品牌為4.1%。相比之下漲幅并不高的在美國生產非美國品牌的車型稅費額度對車價應該將不會太大。
除了以上主要的品牌,美國本土的其它品牌車型的反傾銷稅也高達21.5%,反補貼稅率為12.9,兩項稅費合計高達34.4%。近兩年的時間的征收勢必將對美國產車型的價格造成大幅上漲,對銷售將有一定影響。
名詞解釋
反傾銷稅:就是對傾銷商品所征收的進口附加稅。當進口國因外國傾銷某種產品,國內產業受到損害時,征收相當于出口國國內市場價格與傾銷價格之間差額的進口稅。
反補貼稅:是指對進口商品使用的一種超過正常關稅的特殊關稅,目的在于為了抵消國外競爭者得到獎勵和補助產生的影響,從而保護進口國的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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