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官方解答綠通疑問,幫你了解政策詳情
2020年6月24日,交通運輸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預約通行服務工作的通知》,其中說明了2021年1月1日開始,綠通車輛必須要安裝ETC且提前進行預約才能享受相應的便利,否則將不免高速通行費。與此同時,綠通運輸車輛需裝載符合《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的產品,車貨總重和外廓尺寸需要符合國標規定,同時所載鮮活農產品也必須占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者車廂容積的80%以上、沒有與非鮮活農產品混裝等行為,才可以享受“綠色通道”待遇。然而綠通新政早已發布,卻還有不少皮卡用戶對具體上路操作不清楚,為此交通運輸部在近日對車友們的疑惑進行了回答。
問題一:什么樣的車輛可以享受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2009年12月,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確在全國范圍內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為統一查驗要求、方便現場操作、減少執法爭議,《通知》對享受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車輛進行了明確界定,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裝載的鮮活農產品屬于免費品種范圍。《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包括新鮮蔬菜、新鮮水果、鮮活水產品和新鮮的肉蛋奶等大類中的128個具體品種或類別,這些品種基本滿足了群眾的日常生活需要。畜禽、水產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產品,以及花、草、苗木、糧食等不屬于鮮活農產品范圍,不適用"綠色通道"運輸政策。(油麥菜、筍尖、小番茄、車厘子、魚苗、蝦苗、貝苗、冷凍豬肉不免費)
二是符合整車裝載的要求。這個“整車裝載”是怎么一個界定?享受“綠色通道”政策的車輛,裝載的鮮活農產品應占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的80%以上,且沒有與非鮮活農產品混裝等行為。
三是符合合法裝載運輸的要求。假冒、違法超限超載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以及有其他違法行為、拒絕通過指定車道或拒不接受查驗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不享受“綠色通道”政策。
問題二: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綠通車輛能否免費通行?
2019年12月17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的通知》(交辦公路明電〔2019〕117號),規定貨車稱重檢測結果不大于《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105%的,暫按未超限超載處理。但這并不代表貨車超限5%以內屬于合法行為,貨車駕駛人作為貨物運輸的責任主體,在駕駛貨車上路行駛時,應當合法裝載,并主動接受超限超載檢查。
問題三:皮卡走綠通還需要運營證嗎?
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就已不再為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因此對于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活動的,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得對該類車輛、駕駛員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為由實施行政處罰。
問題四:鮮花生等帶有明顯時間季節特質的產品能享受綠通嗎?
按照國家發改委(2010)40號文件的要求,將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藥、芋頭)、鮮玉米、鮮花生列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發(2009)784號)確定的《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落實免收車輛通行費等相關政策。對此此類帶有明顯實效性的農副產品,要求必須是鮮活的才能免費,至少在查驗階段必須是鮮活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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