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幅放寬輕型多用途貨車限行措施,9月6日起實施
2022年9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關于調整輕型多用途貨車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規定,此前發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繼續在我市部分區域及道路限制貨車行駛的通告》(深公交通〔2022〕113號)中的限行措施不再適用于輕型多用途貨車,全新限行措施如下:
1.每天7時至20時禁止駛入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
2.工作日7時至9時30分、17時至20時禁止駛入以下路段:紅荔路、筍崗路、紅嶺路(含紅嶺北路、紅嶺中路、紅嶺南路)、上步路、皇崗路、彩田路、新洲路、香梅路。
3.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本通告限行規定限制。
4.新能源“輕型多用途貨車”仍按新能源車輛限行優惠政策執行。
5.本通告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2月14日施行。
相比之下,全新限行規定相較此前執行的措施放寬幅度巨大。此前,深圳市針小型貨車統一進行大面積限行管理,不僅設有全天24小時禁止駛入的區域和路段,每日7-20時和工作日高峰期限行區域和路段同樣眾多(參見下圖)。此次調整輕型多用途貨車限行措施,極大解放了皮卡等車型在深圳市的通行便利性,同時對將廣東省皮卡解禁形成促進作用。
廣東省是傳統意義上的皮卡銷量大省,2021年全年狹義皮卡銷量為19858輛,在有皮卡銷量統計數據的全國31省/直轄市/自治區中排名第七位,廣州、深圳、東莞三大經濟發展強勢的地級市是廣東省的主要皮卡銷售地區。深圳是自廣東省首次通過官方釋放皮卡解禁信號以來,第三個有明顯政策動作響應的地級市,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橋頭堡和經濟特區,深圳放寬多用途貨車管理限制,表明了我國一線城市具備逐步放寬皮卡限行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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