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到澳洲新排放目標,2029年電動皮卡年銷量需超10萬臺
最近的一項研究發現,澳大利亞政府提議的排放標準將要求到2029年本國所有皮卡銷售的一半為電動車型。
代表NRMA、RACV和RACQ等澳大利亞主要汽車俱樂部的澳大利亞汽車協會(AAA)上周提交了新的汽車效率標準(NVES),現在已經公開了其愿望。
根據國際經濟研究中心提供的數據,美國汽車協會聲稱,為了達到澳洲政府最有可能實現的目標,到2029年,澳大利亞50%的電動汽車銷量需要實現電動化。
去年,澳大利亞銷售了近24萬輛新車。如果這種購買趨勢繼續下去,在不到五年的時間里,展廳中大約有12萬輛皮卡需要電動化。
目前,澳大利亞只有一款在售的電動皮卡,即大通的LDV eT60。它的價格是柴油動力T60的兩倍多,去年僅售出79輛——遠低于2023年售出的9027輛同類燃油車型。
美國汽車協會和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數據還顯示,到2029年,略高于40%的乘用車和SUV銷量將需要來自電動汽車,其余新車基本上必須采用輕度混合動力、油電混合動力或插電式混合動力。
不過,AAA和CIE提供的所有數據都是基于實現聯邦政府對NVES的首選“選項B”方法。方案B提議,到2025年,汽車制造商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超出目標141克/公里、輕型商用車每公里199克/公里將被罰款100美元。這一排放數字將逐年下降,直到2029年乘用車達到58g/km,輕型商用車達到81g/km。
“美國汽車協會堅定支持澳大利亞燃油效率標準,以此作為確保向澳大利亞市場供應最新技術和低排放汽車的機制,”該組織在NVES提交的文件中表示。
“美國汽車協會承認這將會產生成本,并認為這些成本需要進行可信的評估和量化,并與預期收益進行平衡。
“美國汽車協會希望確保任何監管措施都經過仔細考慮,并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和增加駕駛者選擇和利益的方式推出。
“AAA及其成員希望澳大利亞人盡可能處于最佳位置,采用新技術并選擇最適合其生活方式、家庭預算和通勤需求的交通技術選項。
“在澳大利亞擁有和駕駛一輛具有獨特駕駛條件的汽車應該仍然是負擔得起的。”上禮拜澳大利亞汽車貿易協會(MTAA)發布了自己的NVES報告,其中援引分析公司數據稱,在澳大利亞銷售轎車、SUV、皮卡或貨車的49個品牌中,有16個可能無法實現擬議的2025年NVES目標。
當參照2029年的目標數字時,如果繼續按照目前的軌跡發展,預計將有20家公司無法實現排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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